(一)企业标准有效期为三年。需要延续备案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于有效期届满前六十日内,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复审,并办理延续备案手续。
(二)应提交的材料
1、原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证书;
2、原备案企业标准文本;
3、浙江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延续登记表(一式一份,详见附录六);
4、新企业标准文本(一式三份);
5、原标准中有项目需要修订的,需提供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修改报告单(一式一份);
6.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委托书(一式一份,仅适用于第三方机构服务);
7、上述3、4、5材料电子版的刻录光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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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通为食品企业标准复审备案
详细信息 复审( 延续)备案
(一)企业标准有效期为三年。需要延续备案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于有效期届满前六十日内,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复审,并办理延续备案手续。 (二)应提交的材料 1、原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证书; 2、原备案企业标准文本; 3、浙江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延续登记表(一式一份,详见附录六); 4、新企业标准文本(一式三份); 5、原标准中有项目需要修订的,需提供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修改报告单(一式一份); 6.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委托书(一式一份,仅适用于第三方机构服务); 7、上述3、4、5材料电子版的刻录光盘。 |